"我在村里生活几十年,为啥分红没我的份?""嫁出去的女儿到底能不能继承宅基地?"这些让农民头疼的问题,2025年5月1日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给出了明确答案!国家这次动真格了,专门立法保护农民权益,快来看看你家符不符合新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这5类人必须享受村集体权益!

第一类: 祖祖辈辈的"老村民"

只要你的户口现在或曾经在村里,而且靠村集体的土地、资源生活, 哪怕暂时迁出过(比如上学、打工),只要回来还是靠村里资源生活,村集体必须认你!

第二类: 新出生的"村二代"

父母是村集体成员,孩子出生自动获得成员资格,不用申请!不用投票!出生就享受权益!

第三类、新加入的"家庭成员"

✅ 娶进门的媳妇

✅ 上门女婿

✅ 合法收养的孩子,村集体原则上必须接纳,不能搞区别对待!

第四类:国家安排的"新村民"

例如:水库移民、生态移民、扶贫搬迁户等这些政策性移民,村集体必须接收并给予同等权益。

第五类: 特殊情况的"回归村民"

如:退役军人返乡、刑满释放人员回村、大学生毕业返乡创业,只要符合条件,村集体应当恢复其成员资格。这意味着村集体再也不能"任性"了!


新法划出3条红线

红线一:不能搞"土政策"

禁止"外嫁女不分红"、 禁止"外来户不配地"、 禁止用村规民约剥夺合法权益;

红线二:不能搞"一言堂"

成员资格不是村干部说了算、不是经村民投票决定的, 必须依法依规确认;

红线三:不能不公开透明

必须建立成员名册、名册要报乡镇政府备案、 村民有权查询监督。


提示各位农牧民朋友,2025年要做的3件事

1. 抓紧核对成员资格

去村委会查成员名册,看全家人的名字在不在上面, 漏登的立即要求补录。

2. 整理重要证件

包括: 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历年分红记录,这些都要保存好!

3. 遇到问题怎么办?

先找村委会协商 → 不行就找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 还可以向农业农村局投诉 → 最后走法律途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在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时也明确,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违反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确认作出具体规定。


5月1日新法实施后

农民权益更有保障了!

转发给村里人

特别是那些曾因此困惑的亲友村邻

让他们都知道自己的权利!


记者:文菱 凌慧

审核:孙雪梅、常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