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图片撰文|余晖

据最高检8月19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郭柏春(副厅级)涉嫌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对郭柏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郭柏春,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

他曾在黑龙江省古连河煤矿、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直属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牡丹江市市政府、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2013年6月至2018年10月,郭柏春任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柏春分管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济技术协作(外事)、招商引资、投融资平台、智慧银川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在卸任银川市副市长之后,郭柏春到了企业任职。2020年1月,郭柏春任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24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委对其立案调查。公开报道显示,当月,时任亚钾国际董事长的郭柏春还到老挝生产基地小东布矿区进行工作调研。

2024年3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有关部门协助下,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有关国家执法机关密切合作,职务犯罪嫌疑人郭柏春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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