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人员的医保处理方式如下:

停止缴纳

判刑后,社保医保停止缴纳。

之前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依然有效。

保留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

判刑前已经实际缴纳的年限及个人账户会被保留,不计算为缴费年限。

出狱后的续保

出狱后,可以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缴费可以由用人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

特殊管理

对于公务员而言,判刑后需暂停缴纳医保费用,但仍保留医保资格,医保部门会进行特殊管理,根据罪行轻重及刑期长短进行处理。

普通公民在服刑期间,社保处理措施为主张暂时冻结,出狱后重新工作可继续缴纳社保,原先累积的社保权益可以延续。

不再享受特殊待遇

如果被判实刑,单位将解除劳动关系,不再有公职,因此医疗保险随之中断。

家庭可以为其全额投保,出狱后再找工作续保,但不再享受公务员特殊医保待遇。

综上所述,判刑人员的医保处理主要是在服刑期间停止缴纳,出狱后可以继续缴纳并恢复享受相关医保待遇,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个人身份(如公务员或普通公民)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